标准化提供统一的行动规范和衡量准则,使得各种工作都能有章可循。无论是从技术层面还是从管理层面来看,标准化在整个IT业乃至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法律制度。
5.1 标准化
5.1.1 标准化的基本概念
1、标准、标准化的定义
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过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一个公认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标准化是指在经济、技术、科学和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的活动。
5.2 知识产权
5.2.1 知识产权的概念与特点
1、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力。《×××民法通则》规定,知识产权是指民事权利主体(公民、法人)基于创造性的智力成果。知识产权可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
(1) 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项内容。此外,商业秘密、微生物技术和遗传基因技术等也属于工业产权保护的对象。
(2)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包括:发言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权等。财产权包括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力,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2、知识产权的特点:(1)无形性;(2)双重性;(3)确认性;(4)独占性;(5)地域性;(6)时间性。
5.2.2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是指享有著作权的人。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范围(受保护的对象)。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和用户手册等)。
5.2.3 计算机软件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
1、独立创作;2、可被感知;3、逻辑合理。
5.2.4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权力
软件作品享有两类权力:一类是软件著作权的人身权(精神权力),另一类是软件著作权的财产权(经济权利)。
5.2.5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驶
1、软件经济权利的许可使用:(1)独占许可使用;(2)独家许可使用;(3)普通许可使用;(4)法定许可使用和强制许可使用。
2、软件经济权利的转让使用:是指软件著作权人将其享有的软件著作权中的经济权利全部转移给他人。
5.2.6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5.2.7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1、职务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2、合作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3、委托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属
4、接受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属
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主体变更后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6、权利转让后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7、司法判决、裁定引起的软件著作权归属问题
8、保护期限届满权利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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